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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的房产制度,你被“公摊面积”坑了多少?

发布时间: 2018-08-14 11:48:28

来源: 虾米看房

分类: 本地楼市


 小江在某市买了一间商场内商铺,交首付时给的的面积是:建筑面积60平,实用面积29平。对于商场的公摊面积大,小江能理解,因为顾客需要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过几个月后,开发商告诉小江需要补交10万块,因为实际测量后商铺面积要大一些。小江火急火燎就去了,令他窝火的是,商铺实用面积还是29平,是公摊面积增加了,需要补十万块钱。

       小江实在想不通,商场设计的时候整层面积的大小是固定的,商铺数量也没变,实用面积也没变,怎么公摊就变大了?看着别的买主都补交了钱,小江没有办法也补交了,可是这件事怎么想都让人难受。

       “公摊面积”是中国独有的一项房产制度。所谓公摊,即整个大楼的公共区域加起来,分摊到每户头上。例如楼梯、大堂、电梯井等。这样的话就存在两个问题:

       1,由于信息不对等,“公摊面积”的计算属于灰色地带。老百姓买房只是开发商告诉公摊面积是多少,有人会测量实用面积是多少,和房产证一致不一致。那有人会去测量公摊面积吗?答案肯定不会。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测量。

       2,物业收费不公平。比如北方地区的取暖费,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的。

公摊的发源地香港,在2013年彻底废除了公摊和建筑面积的概念,改为和国际接轨,完全按照使用面积来进行计算。

       1996年北京就尝试改变这个不合理的制度,让商品房按使用面积计费,但没有得到落实。而重庆在2002年则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以套内使用面积为计价依据,不过目前又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为何如此难以推行,很明显,有既得利益者在暗中阻拦,这个阻拦的人肯定不会是购房者,而是地产商。

       其实,纵观世界大部分国家,大家采用的都是室内建筑面积作为房子计价的依据,完全没必要加上公摊面积这个东西,新华社既然发文明确质疑公摊面积伤民了,是不是也该到了处理一下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的时候了呢?

责任编辑: 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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