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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这要拆迁了!附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9-14 17:51:44

来源: 泰安圈APP

分类: 本地楼市


近日,有市民爆料说下河桥小百货批发市场即将拆除?到底是否属实?还有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岱庙街道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出来了,方案如下:

棚户区改造补偿公告

征求意见稿

岱庙街道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06、E-07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泰山区人民政府补偿方案

按照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岱庙街道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18年全面实施。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对项目E-06、E-07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补偿。

>>>> 征收范围、期限及补偿方式

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估价时点均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

2、房屋建筑面积、用途按有效合法证件确定,有争议的,根据争议内容由国土、规划和房管等部门按职责依法进行认定。

3、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住宅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住宅为高层楼房。

套内建筑面积等面积安置部分不缴纳差价。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部分,按优惠价1640元/㎡进行结算。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按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格进行结算。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结算。

5、产权证载明的配套房,不具备安置条件的,按市场评估价结算。具备安置条件的,按照套内建筑面积结算,等面积安置部分不交差价,超、欠安置部分按500元/㎡结算。被征收人不同意以上结算方式的,也可分别对被征收配套房及用于产权调换配套房进行双向评估结算差价。

产权证载明的车库,不具备安置条件的,按市场评估价结算。具备安置条件的,等面积部分不缴纳差价,超、欠安置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结算。

6、征收范围内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一次性给予10元/㎡补偿。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自行解决周转用房,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给予10元/㎡·月补偿。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费。

7、被征收房屋对外租赁的,产权人应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及时书面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并督促承租人搬迁腾空房屋。

8、附属物补偿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补偿数额。

9、产权调换房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住宅产权调换分房方式

按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抓阄选房。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征收单位集体宿舍的,由该单位负责腾空需征收的房屋,房屋的征收补偿归产权单位。

合法建筑按规定给予补偿

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国土资源、规划、住建、房管等部门和单位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规定给予补偿。

对征收范围内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房地产价格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由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会同财政、审计、房管等部门向被征收人提供符合执业管理规定、信誉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期限为10日。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期交钥匙的被征收人给予以下奖励

1、住宅房屋一次性奖励每户 10000元。

2、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

3、被征收人合法营业房、经营性大棚、生产车间等房屋,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按一户计算,一次性奖励 10000元;被征收人房屋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元/㎡奖励。

收回并注销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由国土部门负责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收回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相关部门负责收回并注销房屋所有权证。

被征收房屋、土地设有抵押权或依法被查封的,由产权人负责依法解除抵押、查封事宜,或由抵押权人、查封部门出具同意解除抵押、查封证明。

未达成协议不享受政策

未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执行政府补偿决定书的被征收人,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所有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

在征收决定公告范围内涉及其他性质土地上房屋搬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 接受修改意见或建议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对补偿方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该方案征求意见自2018年9月8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8 年10月8日。

联系地点:岱庙街道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南关大街与泮河大街东南角)

小百货批发市场被拆

>>>> 泰安人十分熟悉的市场

提起下河桥批发市场,老泰安人十分熟悉,它没有高楼大厦的华丽,没有闪烁的霓虹灯,但只要提起它,就有说不完的故事,商品齐全,衣食住行的物件都能够在这里买得到,不需跑多远,就能在这里解决大部分的生活物资需求。近日,有市民爆料称,小百货批发市场要被拆除了……

>>>> 机器轰鸣招牌被拆

奈河小区小百货批发市场,位于奈河东路,中百大厦对面。近几日来逛市场的人发现,现场出动挖掘机,一些建筑被拆除,遍地散落着建筑垃圾。

9日上午,市场南出口处,一辆大型施工车辆正在拆除一些商铺的招牌,地面堆放着施工用品。

>>>> 有商家挂牌“清仓处理”

市场北侧几户商铺停止营业,施工队正在搭建简易房,还有几家商铺门口摆放了“清仓处理”的牌子,一些市民感到疑惑,问商家怎么回事,市场是否会被拆除?商户回应市场要改造。

>>>> 市场缺少统一规划布局需要改造

为发展社区经济,解决居民就业,经上级批准,社区修建成立了泰山贸易大市场,小百货批发市场便是泰山贸易大市场的组成部分,不属于违法建筑。

>>>> 多次遭到投诉

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凸显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少统一的规划布局,造成出现线乱扯、货乱摆、人难行的局面,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对此小区居民意见很大,多次出现向上级部门反映投诉的现象。

>>>> 统一规划设计不会被拆

目前,社区居委会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决定解决居民就业,繁荣社区经济,继续保留市场,集中对小百货市场进行整治、改造、提升。

下河桥百货批发市场不会被拆除,市民不必伤感,期待小商品市场改造升级后的那一天。

泰安汽车站候车大厅临建方案公示

>>>> 龙潭路以西、三里街以南

近期泰安街区规划

>>>> D1片区乐园街以北御碑楼路以西街区公示

泰安万达东邻规划信息

>>>> 泰安规划信息网公示公告

泰安规划地区详情

>>>> 望岳东路以东灵山大街以北(万达东邻)

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庭

>>>> (岱庙、泰前)及执行指挥中心

杜家庄城中村改造

>>>> (慧源福地)项目用地

山亲和源养老服务中心

>>>> 环山路以南、天烛峰路以西

泰安近期规划公示

>>>> 岱岳大街以北龙潭路以东街区

>>>> 东岳大街以南驾校路以东街区

天平湖路以南梅山西路以东街区

规划范围:北至天平湖路、西至梅山西路、南至堰堤南街、东至粥顶山路,面积约5.7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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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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