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拼团购房126群(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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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11-16 11:39:22

来源: 综合整理

分类: 本地楼市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6部委《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建房﹝2020﹞61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赤政发〔2023〕18号)等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保障二手房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范围

在赤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二手商品房交易时,交易双方通过赤峰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对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网签备案。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方式

在中心城区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可自愿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各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网签备案服务点”)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网签备案服务点就网签备案服务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其他旗县区由属地住建局负责组织网签备案工作。

三、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的使用

购房当事人在办理二手房交易纳税、公积金支取贷款、住房商业贷款等事项时,对于已网签备案的合同,受理部门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房屋交易信息和网签备案电子合同,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和使用纸质合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能够获取网签备案电子合同的,不得要求交易双方提供纸质合同。

四、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启用时间

自2023年12月1日开始全面启用


责任编辑: cf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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